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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春人文学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2-07 】

各学院团委:

为全面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各项重要要求,提高全校共青团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团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以及团内相关文件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团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

二、考核方式

按照团组织隶属关系,由分团委书记代表本级团组织向校团委述职。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集中评议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述职评议前,各分团委应向校团委提交述职报告。

三、主要内容

各分团委在参考校团委年度工作要点的基础上,根据共青团及学生会组织改革要求和各分团委年度工作目标,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述职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式政策教育、“四史”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纪教育情况;开展团内集中教育情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情况等。

2.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和扩大组织覆盖情况;规范发展团员情况;加强团员日常教育管理,转接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情况;“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加强党、团衔接,履行推优入党制度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3.代表团员青年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青年利益诉求和推动落实情况;结合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和活动情况;整合资源帮扶团员青年特别是困难团员青年情况;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获得感等。

4.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本学院党的中心任务和“急难险重新”工作,开展岗位建功、创先争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情况;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情况;吸纳、培养、推荐青年人才情况;党组织对团组织的工作评价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1.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7日撰写述职报告

各分团委书记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共青团工作述职报告。报告一要围绕主要内容突出基础性工作,二要结合本学院实际,围绕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宣传工作、学生会组织改革、科技创新活动、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提炼特色亮点工作。述职报告总篇幅严格控制在3000字以内。另附200字左右特色亮点和工作不足,要求特色亮点工作不超过3条,工作不足不少于2条。

以上材料请于1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校团邮箱ccrwxyxiaotuanwei@163.com。

2.2021年12月17日-2021年12月22日严格审核把关

首先,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要对所辖分团委书记的述职报告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要求提出修改意见。其次,校团委将会同党委有关职能部门,对述职报告进行初审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各分团委书记要按照各学院党组织、校团委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完善述职报告,确保述职报告高标准、高质量。述职时,严格按照定稿内容进行述职,届时将统一印刷,发放给每位参会人员审阅。

各分团委书记整合反馈意见修改定稿后的述职报告电子版,请于12月2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3.2021年12月27日-2021年12月31日开展述职评议

现场述职以共青团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专题工作会议的形式听取述职。届时将邀请有关党团组织、团员青年代表参与评议。评议现场将结合分团委述职情况进行集中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现场述职评议时,分团委书记结合定稿的述职报告内容,采用PPT汇报,时间限制在7分钟以内。

校团委根据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情况,对各分团委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具体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视情占一定比例。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确定后,向被评议考核的分团委及其同级党组织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分团委书记要针对考核指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五、结果运用

述职评议考核评价结果与学校奖励惩戒和评先评优挂钩,鼓励团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校团委通过一定方式给予一定激励。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校团委将约谈提醒、限期整改,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

六、有关要求

1.各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分团委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所辖分团委书记的考核可参照本次考核结果进行。

2.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团中央的明确要求,是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学院团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把此项工作作为深入推动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契机,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对标查找薄弱环节,在考核中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进一步激发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全面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



共青团长春人文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