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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挑战杯” 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校级赛事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1-18 】

各分团委:

“挑战杯”全国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办以来,我校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在推动我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校内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团中央的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 年“挑战杯”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名称

2021年“挑战杯”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活动宗旨,进一步引导我校广大青年团员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月—2020年5月

四、推进步骤

(一)院级竞赛(2020年1月-2021年3月底)

1.各分团委按2021年“挑战杯”吉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有关规定制定基层学院内竞赛通知,举办基层学院内预赛或评审,并按要求择优推出本院参赛作品参加校级竞赛。各分团委选送参加校级竞赛的作品总数为6-12 件,每人限报1 件。

2.各分团委于3月29日前完成院级赛事组织得分自评工作,并将《“挑战杯”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级赛事组织评分表》加盖学院公章后的PDF 版和 Word 版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校团委邮箱。

(二)校级竞赛(2020年4月)

1.各分团委于3月31前报送校赛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2.4月6日,完成对各分团委“院级赛事组织得分”的审核。

3.4月12日,校团委组建校级竞赛评审委员会,举行校级复赛,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进入省赛。

五、实施要求

1.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各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效落实。组成由本院主管领导牵头,团委组织协调,做好竞赛组织的有关工作。

2.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分团委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特别是院级竞赛阶段,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完善保障政策、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决杜绝以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的现象,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校级竞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

3.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分团委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分团委要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品牌在学校内和社会上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联系人:任兆婵

联系电话:0431-85837181、13624305870

电子邮箱:956166020@qq.com


附件:

1.“挑战杯”长春人文学院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试行)

2.评审规则

3.“挑战杯”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赛事组织得分实施细则(试行)

4.“挑战杯”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赛事组织实施情况评价指标体系

5.“挑战杯”长春人文学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级赛事组织评分表